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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从
2010年
5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甲
A联赛):
2010年
5月
---6月利用节假日及双休日进行。
第二阶段(甲
B联赛):
2010年
6月
---7月利用节假日及双休日进行。
第三阶段(乙级联赛):
2010年
8月利用节假日及双休日进行。
比赛地点:保定市第二重点业余体校篮球训练馆。
二、竞赛分组
竞赛按甲
A[市区组、县(市、区)组
]、甲
B[市区组、县(市)组
]、乙级联赛分别进行。
三、参赛单位
甲
A:市区组
高新区代表队
排水总公司代表队
供水总公司代表队
天威集团代表队
排水二队
燃气公司代表队
公安局代表队
吉海名代表队
中铁实业集团
华北电力大学代表队
甲
A:县(市、区)组
清苑县代表队
顺平县代表队
唐县代表队
定州市代表队
易县代表队
雄县代表队
曲阳县代表队
安新县代表队
蠡县代表队
南市区代表队
高碑店代表队
徐水县代表队
甲
B:市区组
市财校代表队
保定学院代表队
河北大学
保定宇航公司
保定天成公司
英利新能源
老干部队
甲
B:县(市、区)组
涿州市代表队
高阳县代表队
满城县代表队
涞源县代表队
涞水县代表队
容城县代表队
望都县代表队
安国市代表队
蠡县海星代表队
蠡县大百尺代表队
新市区代表队
新市区机关代表队
四、参赛条件
(一)户籍关系在保定市的男子篮球爱好者均可以报名参赛。
(二)各参赛队必须由单位组织,单位是指: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不允许社会化组队参加比赛;
(三)每单位限报
15人,其中领队
1人,教练
1~
2人,运动员
12人。
(四)运动员条件
1
、参赛运动员的年龄
18周岁以上(
1982年
1月
1日前出生)
--50周岁。
2
、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本单位运动员,学校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学校的学生、教师和职工;企、事业单位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以工作关系为准;不组队参加比赛的企、事业单位的队员只能代表所在地的县、市、区代表队参赛;各县(市)代表队的运动员户口必须是本县(市)辖区的人员,以运动员户籍为准,区代表队运动员户籍必须在保定市区;不允许借用或雇用其它单位(含外省、市)运动员参赛。在中国篮协注册的职业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3
、报名确认后不准更换参赛队员。
4
、教练员可兼队员,但必须在运动员名单内。
5
、驻保高校的学生、教师、职工只能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不能代表所在区及其他任何队参赛;
6
、大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人员不得兼任任何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员和队员。
7
、在同一赛季,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
8
、曾任专业运动员的(省以上青年队、部队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须退役三年后才能参赛。
9
、驻保部队和现役军人不参加此项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组、三个级别进行,即市区(含高新区、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和县(市、区)组甲
A级、甲
B级,乙级比赛。甲
A组和甲
B的县(市)组分成
2个小组进行第一阶段的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实行同名次相碰决定比赛名次。
(二)每场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
10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之间休息
3分钟,第二节和第三节之间休息
5分钟。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每队各一次暂停,第四节每队各两次暂停,加时赛每队各一次暂停。
(三)中场休息时进行
3分投篮比赛,每队各派
2名球员进行
3分投篮,投中一次算
1分,每人投
10次,第四节结束后进行罚篮比赛,每队各派
10名球员每人一次进行罚篮,不足
10人的队由对方指定球员进行罚篮,投中一次算
1分,投篮和罚篮成绩计入总成绩。
(四)参赛队员身份必须真实,运动员必须与秩序册上的姓名、球衣号码及相片相一致,不一致者不能参加比赛。
(五)计分办法:胜一场得
2分,负一场得
1分,弃权得
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六)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执行,所用裁判员由保定市篮球协会委派。
(七)申诉程序:
(
1)此次参赛队员全部在保定体育网上公示,如有异议可投诉举报到保定市体育局群体处。
(
2)如对参赛对方的资格仍有异议,可在比赛前
10分钟,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仲裁委员会认定后做出相应处罚,比赛开始后举报无效。
(
3)申诉时先交纳申诉费
200元人民币,胜诉则如数返回。
六、报名需知
1
、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证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报名,企、事业单位同时交验单位工作关系证明(
2010年
1月份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2
、各队用数码相机给参赛队员进行拍照,存入
U盘,与报名表一起上报。
3
、各代表队必须为每个运动员上保险一份(报名时交验保险单)。并有参赛队员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4
、报名时需交纪律保证金
2000元(比赛中如无违纪行为赛后全部退回纪律保证金),不收取报名费,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
、请各单位
务必于
2010年
4月
20日之前将《报名表》存入
U盘报保定市体育局群体处,也可邮箱报名:
2000bd@163.com
联系人:付金伟 权锋
电话:
5903312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甲
A、甲
B队各组各奖前四名
(二)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个人十佳奖。
(三)
甲
A最后
2名降为甲
B队;甲
B前
2名升为甲
A队,乙级队根据参赛队数,决定升入甲
B队数量。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解释权归保定市体育局
二
0一
0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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